國務院令第590號即《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共五章三十五條,其制定出臺,既嚴格規(guī)范規(guī)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活動,規(guī)范征收方的征收行為,防止錯誤征收方式方法的出現,也保障著廣大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因此,當大家遇到房屋征收時,是很有必要去了解這樣一部法律的,知法懂法才能夠更從容地應對征收拆遷,尤其是當不規(guī)范、不合法的征收行為出現時,大家能夠適時地予以反擊。在這里要提示大家的是,根據國務院令第590號的規(guī)定,征收方以下五個補償做法絕對違法,可拒簽。
一、給予口頭承諾或要求簽訂空白協議
根據國務院令第590號第25條的規(guī)定,房屋征收補償應該就補償各項事宜與被征收人訂立完整、規(guī)范的補償協議。征收拆遷時,簽訂相應的安置補償協議,這對被征收人來說無疑是一種保障。然而實踐中,有的征收方會與被征收人作出口頭協議,協議上盡量夸張補償及待遇,吸引被征收人盡快搬遷。這里要提醒大家,千萬不要輕信口頭承諾,只有簽訂了拆遷補償協議,才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保障,口頭上承諾的任何條件都是空的,無保障的,到最后征收方真正履行的補償或許與當初承諾的完全不同,有的甚至直接不履行。還有的以口頭承諾誘使被征收人簽訂空白協議,那么空白協議是法律明確禁止的,對被征收人來說也是存在很大風險的,征收方拿走空白協議后再上面填上與口頭承諾大相庭徑的內容,這對被征收人來說儼然不利。提醒被征收人,必須要堅定簽約程序規(guī)范,堅決拒絕口頭承諾與空白協議。
二、只提供一種補償方式,要求被征收人只能選擇貨幣補償或產權調換
根據國務院令第590號第25條的規(guī)定,被征收人選擇補償方式的權利必須得到保障。進行征地拆遷雖然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但它不可避免的會對被征收人的實際生活乃至權益造成影響,因此征地拆遷理應要保障被征收人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不同的補償方式。
實踐中很多被征收人都有這樣的遭遇,征收方只提供一種補償方式,要么只有貨幣補償,要么只有產權置換,直接硬性規(guī)定,被征收人沒有第二種選擇。這種做法嚴重剝奪了被征收人的這一選擇權,是涉嫌違法的。
三、要求“先拆后補”
“先補償后搬遷”這一原則的確立,有利于保障被征收人獲得充分補償,充分保障被征收人利益,同時遏制不補償就強行搬遷的違法征收行為。
在實踐中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有的征收方以高額獎勵或口頭承諾誘使被征收人先搬遷再談補償,這時大家一定不要輕信。被征收人也不能輕易的簽下帶有“先拆后補”條款的協議??傊懹洸远ā跋妊a償后搬遷”、“無補償不征收”等原則。
被征收人千萬不要輕易相信征收方的口頭承諾,更不能輕易的簽下帶有先拆后補的協議,一定要銘記“先補償、后搬遷”、“無補償、無征收”的原則。
四、要求繞過評估直接補償
要求繞過征收評估、不進行評估直接談補償,或在未進行評估的情況下,征收方自行確定補償,這些做法其實都是錯誤的。房屋評估結果是征收補償的重大基礎,征收方忽略評估而直接補償,補償結果怎么會公平。法律對于評估進行了一個充分且完整的,這些說明房屋價值評估是對拆遷戶補償的一個基本保障。
國務院令第590號第19條規(guī)定:“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坝纱丝芍?,征收拆遷中,房屋的價值應當由評估機構確定。那么,如果沒有先履行評估程序而后補償的做法,顯然就是不合法的。
無論農村還是城市房屋征收,無論進行什么項目,無論是普通住宅還是企業(yè)廠房,被征收房屋的價值都應該嚴格依法確定,都應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而針對評估,法律賦予被征收人選擇評估機構的權利,征收方不得私自指定評估機構,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獨立、客觀、公正地開展房屋征收評估工作,保障評估結果的公正公平。
因此,提醒廣大被征收人,如果說未經評估,大家是有權拒絕在補償協議上簽字的。同時如果評估了,但不認同評估結果,認為評估價值不合理,則要及時地申請復核和申請專家委員會鑒定。
五、要求房屋補償不按照“市場價”來
由國務院令第590號第19條的規(guī)定可知,被征收房屋的價值應當由有資質的評估機構按照市場法進行評估確定,要確保評估結果能夠真實客觀的反映被征收房屋的市場價值,不得存在惡意壓價的情況。被征收人必須明白,房屋價值參照周邊類似房地產價格來計算,如果拆遷款的房屋均價低于周圍類似房屋的價格,那么肯定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如果碰到了這種情況,您要及時進行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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